第十六章 演戏 (第1/2页)

明末之七海为王 君威 加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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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廷球的手下一直等到他宣泄完,才小声说道:“头领,那不是佛朗机人,是个红毛夷的通译,看起来还是个贵人。对了,就是从那艘名为东方号的洋船上下来的。”

“英吉利红毛?”郑廷球忽然警醒了一半,问道:“他要干什么?”

在十七世纪早期,荷兰东印地公司与大明打交道时,衣服多是红色的,而帽子上也有红色的配饰,因此大明称呼其为红毛。而英国人很少出入东方,即便出现,也会被误认为是荷兰人,一直到威德尔船队事件,葡萄牙人担心英国人抢生意,故意说他们是荷兰人,顺利骗了朝廷,但在珠江口的圈子里,红毛指的就是英荷两国。

而郑廷球见过那艘昨天靠岸的洋船,后面的洋文便是英文,他便知道来访者是英吉利红毛。

(英吉利的称呼是十七世纪中晚期出现的,具体不可考)

手下说道:“说是买些强壮的猪仔。”

“那让他进来吧。”郑廷球立刻来了兴致,他现在正愁手里的猪仔没有销路。

“只是通译来,说和您约个地方见面,就离开了。选了大通货栈,说您定时间,他们就去赴约。”手下说。

郑廷球微微点头:“这英吉利红毛倒是懂些规矩,便是明天早上吧,你去一趟洋船,顺便送些瓜菜。”

手下欲走,被郑廷球拦住:“你别去,遣脸生的去,可不能再让那群王八蛋来抢生意了。”

大通货栈原本就是一个放货的地方,香港岛之所以得名就是香料从这里输入广东,平日里偏僻的很,远不如内伶仃岛繁华,但此时内伶仃岛已经被毁,广东总兵林察又是个心身手黑,极为贪财的,就算是四姓海盗也与其保持距离,短时间内是不敢回去的。

李肇基带着一行七八人从码头赶来这里,短短几百米的路,却是走了一刻钟还多,主要是路上人太多了,往来都是贩卖蔬菜商货的小贩,摩肩擦踵,很是繁荣。

这货栈是由石材打造的主体,石灰和糯米浆做粘合剂,很是气派,但此时这么多海贼和海客涌入,这里已经变成了客栈和酒肆,只是尚未改名字。

李肇基轻袍缓带,头戴纱巾,看上去是一个家境殷实的商人,而他则跟在一个皮肤晒的发红的白人后面。

这人看起来三十岁,实际不过二十出头,是东方号的水手马克,也是唯一愿意追随李肇基,没有换俘过去的英国人。他没有参与换俘,倒不是说他仰慕李肇基的仁德,而是在李肇基发起暴,乱,控制东方号时,杀了几个英国人,而平日里被羞辱折磨的马克也参与了这个过程,他担心会被报复,因此跟了李肇基。

此时的马克穿着巴洛克式样的服饰,笔挺的胸衬、轮状的褶领,还有多片形的紧身上衣,裤子肥大而呈褶皱状,是典型的灯笼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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