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 传票惊神,龙王震怒 (第1/2页)
《大秦:我的秦律能斩神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就爱小说网92txt.com
有了墨家机关术提供的精准坐标,潜藏于泾河水下的威胁不再神秘。
张苍心中已然有了定计。他并未选择立刻强行攻打,或是贸然下水挑衅。
他所依仗的,从来不是匹夫之勇,而是煌煌律法,是帝国秩序所赋予的大义名分。
回到临时驻扎的泾阳县驿馆,张苍屏退闲杂人等,只留下玄癸与两名负责记录的书吏。
他铺开特制的官府帛书,神情肃穆,提笔蘸墨。
“记录,”他声音平稳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,“本官将以陛下亲授‘查禁’之权,及御史监察之责,正式传讯涉案嫌犯——泾河蛟龙王。”
两名书吏精神一振,连忙铺开竹简,凝神以待。
张苍笔走龙蛇,字迹铁画银钩,力透帛背:
【大秦御史、特使法吏
张苍,谕告泾河蛟龙王知悉:】
“据泾阳民李源状告,尔涉嫌触犯《秦律》,罪行有三:”
“其一,依《贼律》:‘谋杀常人者,弃市。’尔戕害民子李壮及幼童二人,证据确凿,涉嫌谋杀重罪!”
“其二,依《杂律》:‘略人、略卖人为奴婢者,磔。’尔以神力胁迫,强索童男童女,形同略人,涉嫌绑架之罪!”
“其三,依《田律》延伸之法理:‘妄以灾异谣言惑众,扰乱乡里者,罚。’尔散布水患谣言,胁迫献祭,使泾阳百姓惊恐不安,涉嫌恐吓之罪!”
写至此,张苍笔锋一顿,抬头看向窗外阴沉的天色,继续落笔,语气更为严厉:
“以上三罪,律法昭昭,不容宽贷!现本官依法传讯,限尔于明日午时之前,现身于泾河岸边本官所设法坛,接受讯问,陈诉情由,不得有误!”
“若抗命不至,或意图隐匿、反抗,则视为藐视国法,罪加一等!届时,本官将依律采取一切必要手段,强制执行!勿谓言之不预!”
“此令,送达即生效!”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《大秦:我的秦律能斩神》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,就爱小说网只为原作者王木子勤的小说《大秦:我的秦律能斩神》进行宣传。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王木子勤并收藏《大秦:我的秦律能斩神》最新章节。